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民法学习笔记》73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一个建筑物及物业小区的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单独所有权,对建筑物共同部分及物业小区共同部分享有共有权,对建筑物和物业小区的共同事务享有共同管理权的权利综合体。 一、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单独所有权 问题一:住宅用房改经营用房的条件,需经“利害关系业主”的一致同意。 “利害关系业主”包括: 本栋建筑物所有业主本栋之外,…
不动产所有权之房地一体化-《民法学习笔记》72
土地与房屋,在民法上是2种不同的物,各自成立物权。 一、房地一体化原则 房地一体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与土地上的物权,应归属于同一权利人。 静态表现。要拥有房屋所有权,需以拥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为前提。动态表现。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的,房屋所有权随之转让、抵押;反之亦然。 二、房地一体化原则的例外 静态房地一体化原则的例外(不享有地权或完整地权的人,…
异议登记-《民法学习笔记》71
一、什么是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是指对不动产登记记载事项有异议的人,就异议所作的登记。 异议登记的目的在于宣示该不动产产权上存在异议,进而阻止目前不动产人对该不动产的处分。(这房是谁的暂时未定,你先别买) 二、异议登记的办理条件 1、异议人需先向登记机关提变更登记申请。符合下面条件的,登记机关要予以变更: 现不动产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有证据证明登记有…
预告登记-《民法学习笔记》70
一、什么是预告登记 不动产买受人对其买受不动产债权所做的登记。预告登记的对象是“不动产买受人的债权”,其意义在于宣示“不动产买受人已经购买”的事实。 二、不动产预告登记办理条件 应经买卖双方的同意。 三、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效力 办理预告登记后,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但是合同的债权效力不受影响。 四、不动产预告登…
能够引起物权变动的法律文书-《民法学习笔记》69
并非所有法律文书都有变动物权的效力。 能引起物权变动的法律文书有三种: 物权形成之诉(仲裁)的法律文书法院拍卖、变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时物权变动法院以物抵债裁定书,送达债权人时物权变动 不能引起物权变动的法律文书: 物权确认之诉的法律文书物权给付之诉的法律文书
关于交付-《民法学习笔记》68
交付,基于合同引起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之一。 一、交付的一般原理 1、交付的适用范围 普通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 2、交付的主观要件 要求当事人必须具有物权变动的意思。 二、交付形态之现实交付 现实交付,指当事人基于物权变动的意思(主观),完成标的物的直接占有的转移。 现实交付以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直接占有为条件,而受让人取得直接占有,又需要以其已经形成对…
关于登记-《民法学习写笔记》67
登记,是基于合同引起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之一。 一、登记的适用范围 以登记作为公示方法的物权包括: 1.不动产物权 比如不动产所有权、用益物权、不动产抵押权等。 2.部分动产物权 动产抵押权交通运输工具所有权保留所有权买卖中保留的所有权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租赁物所有权 二、不动产登记簿 1、不动产登记簿应当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采用纸质。 …
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10部同型号手机,因疏忽交付11部,多出的1部手机所有权归谁?
民法捡钱模式案例: 出卖人甲向买受人乙交付10部B型号手机,结果由于疏忽大意,实际交付了11部B型号手机,那么甲多交付的1部B型号手机,所有权归谁? 回答: 1、多交付的1部B型号手机是种类物。 2、甲将不能拥有种类物上的所有权。乙可以根据添附之混合,取得该手机的所有权。此时,甲有权基于不当得利,请求乙返还。(债权请求权) 案例摘自《2021张翔讲…
基于合同引起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民法学习笔记》66
在基于合同引起物权变动的情况下,法律要求进行公示,即应交付或登记。 一、强制公示与任意公示 1.强制公示 强制公示,也称“债权形式主义”或“公示成立原则”,指具有引起物权变动效力的公示。 (1)合同引起债权关系的产生 在强制公示中,合同的生效并不能引起物权的变动,而只能引起债权关系的产生。在该债权关系中,一方享有请求对方交付或登记的债权,对方则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