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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之商品房买卖合同-《民法学习笔记》135
一、什么是商品房买卖合同 房地产开发商与买受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 二手房交易不是。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一)预售许可证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的影响 未取得,合同无效但在起诉之前取得,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二)“预售备案登记”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的影响(网签) 原则上,不影响当事人约定以“办理备案登记为合同生效条件”的,从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
买卖合同之凭样品买卖-《民法学习笔记》134
合同的质量条款由两部分组成: 样品对样品的文字说明 一、样品与文字说明不一致时的认定 样品封存后外观和品质无变化,以样品作为质量条款若外观和品质发生变化,或当事人对是否变化有争议又无法查明,以文字说明作为质量条款 二、具有隐蔽瑕疵的样品的法律效力 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有瑕疵,该样品不得作为质量条款此时,质量条款为“通常标准”
买卖合同之保留所有权买卖-《民法学习笔记》133
一、保留所有权买卖概况 “保留所有权分期付款买卖”既适用于保留所有权买卖规则,也适用于分期付款买卖规则。保留所有权买卖只能适用于动产买卖。出卖人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质上是一种担保) 二、出卖人的取回权 出卖人取回权的条件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未按约定完成特定条件将标的物不当处分:出卖、出质等出卖人取回权的限制受让人构成“正常买…
买卖合同之分期付款买卖-《民法学习笔记》132
一、分期付款的概况 买卖合同付款次数≥3,才构成分期付款规则动产、不动产都适用分期付款≠保留所有权买卖 二、出卖人价金债权的特殊保护 买受人迟延付款,构成违约,出卖人可请求: 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在此基础上,买受人迟延支付价款达合同总价款1/5,且经催告在合理期间仍不付款,出卖人可以: 请求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解除合同:取回标的物请求买受人支…
买卖合同之试用买卖-《民法学习笔记》131
一、试用买卖的界定 试用期间,合同未成立最终是否买,自愿 二、试用期的界定 约定无约定,出卖人指定 三、买受人是否购买的表示方法 作出购买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明示:口头或书面积极的作为:付款、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等处分视为购买试用期届满,未作表示视为购买 四、试用买卖中的所有权转移和风险转移 试用买卖中,买受人未表示购买,合同未成立。所有权、风险均不…
买卖合同之出卖人的义务、品质瑕疵、担保责任、风险承担-《民法学习笔记》130
一、出卖人的转移所有权义务 出卖人义务:转移所有权+保证不存在第三人的权利。 出卖人违反该义务,标的物被第三人主张权利的,应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一)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原则:公示完成的时间例外:动产买卖中的“保留所有权”约定--此时所有权转移时间是当事人约定的时间。 (二)买卖标的物孳息收取权转移的时间--一般原则是看“所有” 买卖标…
买卖合同之无权处分、多重买卖-《民法学习笔记》129
一、买卖合同中的无权处分 (一)无权处分的效力 买卖合同的债权效力,不受“无权处分”这一事实的影响。无论是动产买卖,还是不动产买卖,均采取“强制公示”的物权变动模式。无权处分下,买卖合同额债权效力不受影响--买卖合同依然有效。交付、登记行为效力待定若所有权人行使追认权,交付、登记行为有效。买受人继受取得所有权,且不问善意恶意、是否对价有偿。若所有权…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为正确审理买卖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