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善意取得

6 篇文章

抵押物-《民法学习笔记》163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只有在补缴出让金、变更为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才可抵押。 抵押人以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抵押合同有效。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成立。行使抵押权时,要将变卖所得价金优先支付用于补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近,把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为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房地一体抵押原则 (…
买卖合同之无权处分、多重买卖-《民法学习笔记》129
一、买卖合同中的无权处分 (一)无权处分的效力 买卖合同的债权效力,不受“无权处分”这一事实的影响。无论是动产买卖,还是不动产买卖,均采取“强制公示”的物权变动模式。无权处分下,买卖合同额债权效力不受影响--买卖合同依然有效。交付、登记行为效力待定若所有权人行使追认权,交付、登记行为有效。买受人继受取得所有权,且不问善意恶意、是否对价有偿。若所有权…
遗失物的善意取得-《民法学习笔记》77
一、遗失物善意取得的前提 仅限动产就受让人而言已经符合善意取得的一般条件 二、遗失物的善意取得规则 (1)遗失物被拾得人处分,失主有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遗失物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请求返还遗失物。 这2年内,遗失物所有权归属失主。受让人哪怕符合善意取得一般条件,仍然不能善意取得。 2个特殊问题: 2年内,受让人再次处分,仍为无权处分。故失主有权自知道或…
善意取得-《民法学习笔记》76
一、善意取得的适用对象 1、动产上的所有权、他物权 2、不动产上的所有权、他物权 二、善意取得的一般条件 甲(所有权人)------乙(处分人)------丙(第三人) 1、乙为无权处分,有有权处分的外观。 无权处分是善意取得的前提。如缺少这一前提,受让人的取得为继受取得。 乙具有所有权人的外观: 处分不动产,登记人处分普通财产,占有人处分交通工具…
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民法学习笔记》75
一、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指不以前手的意志为条件,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取得所有权。 二、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指基于前手的意志,从前手那里取得所有权。 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的区别 1、转让、继承--继受取得 2、转让、继承以外--原始取得 四、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指无权处分人将他人之物处分给善意受让人,受让人可以依法取得该物物权的法律制度。 五、先占…
异议登记-《民法学习笔记》71
一、什么是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是指对不动产登记记载事项有异议的人,就异议所作的登记。 异议登记的目的在于宣示该不动产产权上存在异议,进而阻止目前不动产人对该不动产的处分。(这房是谁的暂时未定,你先别买) 二、异议登记的办理条件 1、异议人需先向登记机关提变更登记申请。符合下面条件的,登记机关要予以变更: 现不动产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有证据证明登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