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诉讼代理人。(跟随公诉、自诉案件而定)
2.被告人有权提起反诉。
3.有权申请回避。
4.有权参加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5.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或者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自行和解。
6.对于一审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判决、裁定不服,有权提出上诉。(刑事部分不行)
7.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不服的,有权提出申诉。
1.委托诉讼代理人。(跟随公诉、自诉案件而定)
2.被告人有权提起反诉。
3.有权申请回避。
4.有权参加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5.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或者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自行和解。
6.对于一审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判决、裁定不服,有权提出上诉。(刑事部分不行)
7.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不服的,有权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