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分(两角关系的情形)-《柏浪涛刑法主观题》

一、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关键区分:

被害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物。

盗窃罪缺少诈骗罪的第三步: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产

这一步是一个主客观相一致的概念,包括客观上有处分行为,主观上有处分意识。二者缺一不可。

做题步骤:先审查客观处分行为,再审查主观处分意识

第一步:处分行为→无:盗窃罪/有:审查第二步处分意识→无:盗窃罪/有:诈骗罪

二、客观处分行为

诈骗罪与盗窃罪都是转移占有的财产犯罪,二者区别在于:谁实施了转移占有

诈骗罪由被害人转移占有,盗窃罪由犯罪人实施转移占有。

情形一:调虎离山,盗窃

情形二:趁不注意,进行掉包,盗窃

情形三:欺骗借用,名为借,实为骗

三、主观处分意识

对方客观有处分行为,但主观没有处分意识,行为人不构成诈骗,而构成盗窃。

处分意识:被害人意识到自己将自己占有的财务转移给犯罪人占有。

被害人要有处分意识,要求事先意识到自己在占有财物,要求意识到财物的现实存在。

判断关键点:被害人是否意识到财物的现实存在。

做题方法:

1.种类错误,定盗窃

  • 相机掉包案
  • 夹带邮票案

2.数量错误,分两种情况

(1)被害人对财物是整体处分(论斤卖),被害人有数量错误,构成诈骗罪。

因为被害人处分A类财物,认识到A类财物的存在,有处分A种类财物的意识,因此构成诈骗罪。

  • 米店短斤少两案(同一种财物,缺斤少两交易,都构成诈骗罪)
  • 多放一把米案
  • 米中偷放一颗枣,收银员存在种类认识错误,没有意识到枣的存在,行为人对枣构成盗窃罪。
同一种财物,缺斤少两交易,都构成诈骗罪
同一种财物,缺斤少两交易,都构成诈骗罪
(2)被害人对财物是单个处分(论个卖)
①被害人意识到所处分的财物的现实存在,对该财物有处分意识,定诈骗罪。(如条形码案)
②被害人没有意识到所处分财物的现实存在,对该财物没有处分意识,定盗窃罪。常见的加塞案,无论是种类错误还是数量错误,都定盗窃罪。
声明:
①本站注明“来源:XXXXXXX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XXXXXXX网所有。
② 凡本站注明“来源:XXXX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宣传各国的法律、法规、文化和展示各国的国际形象,增强国家软实力,参与国际新闻舆论竞争,对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和谐社会、和谐世界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公众/大众/民众勇于担任文化使者与和平使者的重任。
③本站转载自其他媒体的内容主要用于学习和交流,不用于任何商业行为,如果内容涉及个人或单位版权和其它问题可随时与博主联系,经核实后立刻撤除。联系邮箱:gaoalvin@yeah.net
暂无评论

发送评论 编辑评论


				
|´・ω・)ノ
ヾ(≧∇≦*)ゝ
(☆ω☆)
(╯‵□′)╯︵┴─┴
 ̄﹃ ̄
(/ω\)
∠( ᐛ 」∠)_
(๑•̀ㅁ•́ฅ)
→_→
୧(๑•̀⌄•́๑)૭
٩(ˊᗜˋ*)و
(ノ°ο°)ノ
(´இ皿இ`)
⌇●﹏●⌇
(ฅ´ω`ฅ)
(╯°A°)╯︵○○○
φ( ̄∇ ̄o)
ヾ(´・ ・`。)ノ"
( ง ᵒ̌皿ᵒ̌)ง⁼³₌₃
(ó﹏ò。)
Σ(っ °Д °;)っ
( ,,´・ω・)ノ"(´っω・`。)
╮(╯▽╰)╭
o(*////▽////*)q
>﹏<
( ๑´•ω•) "(ㆆᴗ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Source: github.com/k4yt3x/flowerhd
颜文字
Emoji
小恐龙
花!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