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上,有权占有、无权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均受法律保护。
一、占有的权利推定效力
- 原告请求被告返还原物,原、被告均无法证明权利的,法律推定被告享有物上权利。–仅限“具有占有权能”的权利,抵押权就不能这样推定。
- 上述关系中,原告举证证明了自己原占有,但被告无法证明自己现占有的来源,法律推定原告享有标的物上的权利。
二、物权与占有的冲突
- 物权人侵害无权占有
- 物权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但侵害无权占有的,构成“占有的侵害”
- 此情况下,无权占有人不得主张占有保护。
- 物权人侵害有权占有
- 构成“占有的侵害”,也是无权占有;
- 有权占有人可主张占有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