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规范化”,是指对于同地区同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为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杜绝“同罪不同罚”,实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量刑规范化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在现行刑罚制度比较粗放、法定刑幅度较大、栽量空间比较大的情况下,让法官的量刑越来越公正和精细,确保量刑公平公正。
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从实体方面和程序方面着手,双管齐下。
在实体方面,改变传统的“估堆式”量刑,明确量刑的方法和步骤,将量化引人量刑机制,确立“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量刑方法,统法律适用标准,规范法官裁量权。
在程序方面,引入量刑建议,改变以往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混为一-体的做法, 将量刑纳人法庭审理程序,建立和完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要求审判法官应当听取控辩双方以及其他当事人提出的量刑建议或意见,保障被告人能够获得充分的量刑辩护权,保障被害人参与量刑活动,允许有关方面提交反映被告人行为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的社会调查报告:要求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中应当说明量刑理由。通过制定量刑指导意见和量刑程序意22 见,达到统- 量刑标准,规范量刑程序,保障量刑公正的目的。
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意义:
- 实现了量刑的公正和均衡,案件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实现了社会公平正义;
- 增强了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效制约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实现公正廉洁司法;
- 推动了刑事司法公正的良性运转,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