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
惩罚犯罪是指通过刑事诉讼程序,在准确、及时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对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公正地适用刑法、从而打击犯罪。
保障人权,是指在通过刑事诉讼惩罚犯罪的过程中,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具体包括:
- 无辜的人不受追究;
- 有罪的人受到公正处罚;
- 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和行使。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价值目标既对立,又统一。追求正确惩罚犯罪, 不能忽视保障人权;保障人权也离不开对正确惩罚犯罪的追求。在刑事诉讼中,如何对待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直接反映出其刑事诉论价值取向。
二、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公正,也称诉讼公正,是维护杜 会正义的最后道屏障, 是体现社会正义的窗口,是诉讼的灵魂和生命。司法诉讼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
实体公正,即结果公正,指案件实体的结局处理所体现的公正。刑事案件的实体公正,具体要求有:
- 据以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的认定,应当做到证据确实充分;
- 正确适用刑法,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及其罪名;
- 按照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适度判定刑罚;
- 对于错误处理的案件,采取救济方法及时纠正、及时赔偿或者补偿。
程序公正,指诉论程序方面体现的公正。刑事案件的程序公正,具体要求有:
- 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 认真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
-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取证;
-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 保障诉讼程序的公开和透明;
- 按法定期限办案、结案。
三、诉讼效率与司法公正
公正与效率是诉讼中两大价值目标,公正是首要价值目标。然而,在当代社会,犯罪率呈上升趋势,这使刑事司法系统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除了司法公正以外,诉讼效率也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刑事诉论是否科学与文明的又-一个重要的尺度。《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的内容,而且还从诉讼期限、轻罪不起诉和简易程序等多方面体现了诉讼效率的理念。刑事诉讼应当遵循“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在刑事司法中,应当是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追求效率,而不能草率办案,损害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如果只讲“从快”而违背诉讼规律,虽然结案率很高,但错案往往也会增多,冤枉了无辜,放纵了犯罪,不仅做不到公正,也难以真正实现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