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侵占罪、盗窃罪、诈骗罪罪名区分-《柏浪涛刑法主观题》

职务侵占罪、侵占罪、盗窃罪、诈骗罪

侵占罪、盗窃罪、诈骗罪是A(财产法益),职务侵占罪是A+B。B是指单位对职的信任。单位授予职员一定职权、职务,信任职员会忠实行使职权。

职务侵占罪比普通产犯罪多侵犯一个法益,也即单位对职员的信任,职员违背信任而滥用职权。

柏老师讲,大体上职务侵占罪=财产犯罪+背信罪。我国刑法没有规定一般意义上的背信罪,之规定了特殊领域的背信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这个法益体现在三个方面:

1.行为主体(BI)。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等单位职员,而侵占罪、诈骗罪的主体不要求特殊身份。

2.行为对象(B2)。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单位的财物。

3.行为方式(B3)。职务侵占罪要求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而侵占罪、盗窃罪、诈骗罪的行为人没有利用职务便利。

(1)“利用职务便利”中的“职务”是指具有一定管理权限的职务。例如,营理、经营等职务,依据这种职权,能能够占有或支配单位财物。纯粹的体力性劳务,没有管理权限,只是机械执行的角色,不属于这里的“职务”,其对单位财物只是占有的辅助者,而没有独立占有。(同盗窃罪中上下级占有原理)

(2)“利用职务便利”中的利用,指实质的利用而非形式的利用,也即要求是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单位财物的便利,而不是仅仅利用因工作关系而熟悉左安环境、易于接近作案目标、容易进入作案场所。

声明:
①本站注明“来源:XXXXXXX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XXXXXXX网所有。
② 凡本站注明“来源:XXXX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宣传各国的法律、法规、文化和展示各国的国际形象,增强国家软实力,参与国际新闻舆论竞争,对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和谐社会、和谐世界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公众/大众/民众勇于担任文化使者与和平使者的重任。
③本站转载自其他媒体的内容主要用于学习和交流,不用于任何商业行为,如果内容涉及个人或单位版权和其它问题可随时与博主联系,经核实后立刻撤除。联系邮箱:gaoalvin@yeah.net
暂无评论

发送评论 编辑评论


				
|´・ω・)ノ
ヾ(≧∇≦*)ゝ
(☆ω☆)
(╯‵□′)╯︵┴─┴
 ̄﹃ ̄
(/ω\)
∠( ᐛ 」∠)_
(๑•̀ㅁ•́ฅ)
→_→
୧(๑•̀⌄•́๑)૭
٩(ˊᗜˋ*)و
(ノ°ο°)ノ
(´இ皿இ`)
⌇●﹏●⌇
(ฅ´ω`ฅ)
(╯°A°)╯︵○○○
φ( ̄∇ ̄o)
ヾ(´・ ・`。)ノ"
( ง ᵒ̌皿ᵒ̌)ง⁼³₌₃
(ó﹏ò。)
Σ(っ °Д °;)っ
( ,,´・ω・)ノ"(´っω・`。)
╮(╯▽╰)╭
o(*////▽////*)q
>﹏<
( ๑´•ω•) "(ㆆᴗ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Source: github.com/k4yt3x/flowerhd
颜文字
Emoji
小恐龙
花!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