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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侵占罪、盗窃罪、诈骗罪罪名区分-《柏浪涛刑法主观题》
职务侵占罪、侵占罪、盗窃罪、诈骗罪 侵占罪、盗窃罪、诈骗罪是A(财产法益),职务侵占罪是A+B。B是指单位对职的信任。单位授予职员一定职权、职务,信任职员会忠实行使职权。 职务侵占罪比普通产犯罪多侵犯一个法益,也即单位对职员的信任,职员违背信任而滥用职权。 柏老师讲,大体上职务侵占罪=财产犯罪+背信罪。我国刑法没有规定一般意义上的背信罪,之规定了特…
职务侵占罪行为主体-《柏浪涛刑法主观题》
一、职务侵占罪法条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实质上是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本罪最高刑从15年修订为无期徒刑) 二、职务侵占罪行为主体 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即非国家工作人员。 1.国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