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盗窃罪、侵占罪
两大案例,均有观点展示。
案例1:表见代理
狗蛋是公司业务员,一直负责向客户乙收款。甲公司辞退了狗蛋,但未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客户乙。狗蛋谎称代表公司收款,客户乙不知情将款项给了狗蛋。
做题方法:
第一步要在“犯罪人-债权人-债务人”三角关系中找出被害人,即财产遭受损失的人。对此需要判断债务人是否履行了债务。如果履行了,则不是受害人,反之亦然。
由于狗蛋的收款行为具有权利外观,构成表见代理,客户乙算履行了付款义务,没有财产损失,不是被害人。甲公司不能再向客户乙行使债权,但钱又没收到,因此是被害人。
观点一:狗蛋对公司构成盗窃罪,在甲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代为行使了债权,属于盗窃债权(财产性利益)。
观点二:狗蛋构成新型三角诈骗,受骗人是客户乙,被害人是甲公司,受骗人与被害人不是同一人,所以是三角诈骗。之所以是新型三角诈骗,因为,传统三角诈骗,受骗人处分的是被害人的财物,而新型三角诈骗中,受骗人处分的是自己的财物。
案例2:餐厅替换收款码
甲将餐厅收银台的二维码替换成自己的。顾客在用餐后买单,收银员让客户将餐费支付到指定的账户(实际上是甲的二维码账户),顾客付款。甲的账户收到顾客支付的餐费。
第一步,顾客将餐费支付到该账户,就履行了付款义务,饭厅无权要求顾客再次支付,因此顾客没有遭受损失,不是被害人。餐厅不能再向顾客主张债权,钱又没收到,是被害人。
观点一:甲在餐厅不知情的情况下,代为行使了餐厅对顾客的债权,盗窃了餐厅的债权,并实现了债权,构成盗窃罪(既遂)。
观点二:甲构成新型三角诈骗,受骗人是顾客,被害人是餐厅,受骗人与被害人不是同一人,所以是三角诈骗。之所以是新型三角诈骗,因为受骗人顾客处分的是自己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