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代理的事项
(1)不具有人身专属性的民事法律律行为。如结婚、怀孕等。
(2)部分公法上的行为。如诉讼代理、税务代理、专利申请代理等。
2.不适用代理的事项
(1)具有人身专属性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婚姻行为、收养、遗嘱、当事人约定不得代理的行为。
(2)事实行为不得代理,如吃饭。
1.适用代理的事项
(1)不具有人身专属性的民事法律律行为。如结婚、怀孕等。
(2)部分公法上的行为。如诉讼代理、税务代理、专利申请代理等。
2.不适用代理的事项
(1)具有人身专属性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婚姻行为、收养、遗嘱、当事人约定不得代理的行为。
(2)事实行为不得代理,如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