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的解散,是指法人因破产之外的原因而终止。
一、法人的解散事由
1、章程规定的存续期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
2、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3、法人的合并、分立导致
4、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法人解散后的清算
并非任何原因导致法人解散都需要清算,合并、分立导致的不需要清算。
1、清算义务人
-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成员,法律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其义务是组成清算组织,而非实施清算
- 消极履行义务的,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法院指令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产生的费用、造成的损失由清算义务人承担
2、清算中的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不得实施与清算无关的民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