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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减刑、假释易错知识点
1.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2.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通知检察院、执行机关及被报请减刑的罪犯参加庭审。 3.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取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但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的,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4.执行无辩护。
《刑事诉讼法》第235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 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
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法院审查处理。可见,是“可以”而非“应当”。 上一级法院对未经终审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可见,并非应当直接审理。 上级法院…
限制减刑
《刑法》第50条第2款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一定要注意,限制减刑后,根据《刑法》第78条规定,原则上实际执行的刑期最低限度还应不少于25+2=27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不少于20…
刑事执行中财产执行的顺位
在我国刑事执行中,民事责任执行优先于刑事责任执行。 而在民事责任的执行中,医疗费必须排在第一位,因为不论赔偿什么费用,都得优先保障被害人的生命健康。 此外,若有人主张优先受偿权,其受偿顺位可以提前,但最多排在医疗费后受偿,不能超越医疗费。
暂予监外执行谁负责
谁决定监外,谁决定收监。那么,暂予监外执行谁说了算?关键看罪犯是交付前被监外还是交付后被监外。 交付执行前,由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狱管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具体来说,若是监狱负责执行的刑罚,就报省级以上狱管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若是看守所负责执行的刑罚,就…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合程序
《刑诉解释》第344条第1款第(1)项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10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10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简易程序,辩护人可不出庭
根据原《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26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辩护人可以不出庭,但应当在开庭审判前将书面辩护意见送交人民法院。 根据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93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被告人有辩护人的,应当通知其出庭。”注意,应当通知其出庭,并不等于辩护人应当出庭。辩护人是否应当出庭,法律暂时并没有明确规定。
即使适用简易程序,被告人最后陈述也不能取消
《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据此,适用简易程序,被告人最后陈述不能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