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的法定承受-《民法学习笔记》96 2022-5-28 16:56 | 559 | 0 | 学而思 139 字 | 1 分钟内 债权、债务的法定承受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债之关系中一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由第三人享有、承担。主要包括: 法人的合并与分立。买卖不破租赁。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的追偿权。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后的追偿权。第三人代为履行的追偿权。第三人赠与意思除外。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权、债务的继承。 赞赏 根据《张翔讲民法理论卷》书籍和课堂笔记整理。 债权债务民法学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