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利人仍可起诉
- 法院不得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不受理权利人的起诉
- 法院受理后,也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裁定驳回起诉
- 被告提起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查明确实届满诉讼时效后,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即判败诉。
二、法院需被动适用诉讼时效
法院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必须以债务人被告提起诉讼时效抗辩为条件。
- 债务人未提起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得释明和主动适用。
- 债务人在一审未提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提出,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基于“新的证据”能证明权利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的除外。
- 债务人在原审中未提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法院不予支持。
三、债务人履行或允诺履行的,不得反悔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向债权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自愿履行义务后,不得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全部履行,或同意全部履行的,全部不得反悔。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部分履行,或同意部分履行的,部分不得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