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人的撤销权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撤销权的区分-《民法学习笔记》41 2021-12-08 11:19 | 702 | 0 | 学而思 151 字 | 1 分钟内 狭义无权代理中,行为人与相对人订立合同时,若存在欺诈、胁迫等事实,会导致相对人的撤销权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撤销权的并存: 从狭义无权代理的角度看,相对人在被代理人未追认且自己没有过错的前提下,有权撤销该合同,方式为单方通知。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角度看,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也有权撤销该合同,方式为起诉或仲裁。 赞赏 根据《2021张翔讲民法理论卷》书籍和课堂笔记整理。 意思表示不真实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撤销权民法学狭义无权代理相对人的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