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赠与合同的性质
- 双方法律行为,双方合意为成立条件。
- 诺成法律行为,一经达成合意,无需交付,赠与合同即告成立。
二、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赠与拒绝权、法定撤销权
(一)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
(1)赠与人任意撤销权的条件
- 无需法定事由
- 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
- 已经公证、具有救灾、扶贫等公益性质的,不得任意撤销
(2)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和法律后果
- 单方通知即可
- 一经行使,无需履行赠与义务
(二)赠与人的赠与拒绝权
(1)赠与人赠与拒绝权的条件
- 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家庭生活
- 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
(2)赠与拒绝权的行使方式和法律后果
- 单方t通知即可
- 一经行使,无需履行赠与义务
(三)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
(1)法定撤销权的条件
-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
- 法定扶养义务不履行
-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受赠人不履行约定的义务
(2)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方式
- 单方通知
- 法定撤销期间:
- 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1年内
- 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6个月内行使。
(3)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法律后果
- 已经转移的,一经行使,有权请求返还
- 尚未转移,一经行使,不在履行
三、附义务的赠与、附条件的赠与、遗赠抚养协议
-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先完成赠与,受赠人后履行义务。
- 附条件的赠与:条件先完成,后履行赠与。
- 遗赠抚养协议:赠与人死亡时,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履行赠与义务。
四、赠与人的违约责任
无偿合同,但法定情况下,赠与人依然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品质瑕疵担保责任
-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或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害,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财产有瑕疵,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品质瑕疵担保责任。
(二)致赠与物损毁灭失的损害赔偿责任
- 财产权利转移前。
- 未行使任意撤销权、赠与拒绝权,或不享有上述权利。
- 赠与人致使赠与物损毁是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