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罪
一、袭警罪法条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一款)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二款)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第三款)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第四款)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五款才是袭警罪)
二、袭警罪的行为方式
暴力袭击,不包括以暴力相威胁。
三、袭警罪的行为对象
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
注意:
- 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
- 袭击警察本人,不包括袭击警察的所用物品,也不包括警犬。